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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思考勤动手 争当合格信息员

来源: 农工党鄂州市委会  时间:2016/3/14 7:18:02  浏览次数:11044

农工党鄂州市委会 罗向华

       我于2014年4月被农工党湖北省委会聘为特约信息员,并参加了在咸宁召开的湖北农工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在会上听了省政协信息处领导的讲课,对社情民意信息的概念及撰写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下面我就近两年来学习和撰写社情民意信息方面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一、要会发现新动向

         什么是社情民意信息?就是指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

        作为基层信息员,最大的困难是我们身处基层,了解情况不全面,视野不开阔,一是觉得没有什么可写,二是写不出有影响有深度的信息来。弥补这一不足的有力武器,就是网络舆情。公共舆论平台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载体,因此,想写信息的同志必须经常看新闻、各类报刊,关注重要评论和社会热点。信息员必须学会从舆情中寻找信息的素材和启示。

        最近几年,网上关于人口政策的说法是众说纷纭,2015年3月5日,我发现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往年的“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的表述,结合后来的网络舆情,初步判断国家的独生子女政策会在不长的时间内出现根本性的变化,于是我在8月22日写下一份信息《关于应对少子化的建议》,在建议中提出政策开放后如何促进二孩落地。果不其然,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就宣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二、要体现为民情怀与法治思维

       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然而现实社会生活中,恃强凌弱的事情时有发生。一直想就此写个信息,为弱势群体呼呼。2015年6月15日,人民网报道武汉黄陂区62岁环卫工人被暴打一事,我上网一查,类似的事情很多。归根结底,弱势群体好欺负。于是写下社情民意信息《由武汉环卫工被暴打,想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建议:司法机关出台司法解释,对于环卫工人被无辜殴打伤害的案件处理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故意伤害罪的条款,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只有提高暴行买单成本,才能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三条为依据,仅仅以拘留、罚款了事。

       近几年来,媒体上关于碰瓷事件的报道层出不穷,每一次的曝光,都深深地刺激着整个社会的神经,人们在对此碰瓷丑行愤慨之余,更多的是一种如梗在喉的无奈。我收集相关案例资料后写下《关于碰瓷入刑的思考》,建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诈骗罪的条款,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法治的角度来严惩碰瓷人员,减少碰瓷丑行对具体个人及整个社会软环境的危害。

        三、要结合本职提出建议

       十三五期间,国家对中小学校园建设(指基础的硬件设施)投入,更多资源,这体现出社会的文明进步。我结合在基层学校二十多年所见所闻,提出科学编制中小学规划,高质量建设校园,避免新的重复建设、无效建设。写下《关于“十三五”期间,中小学校园建设一点建议》。提出新建中小学校园建筑物必须以能防空袭、抗强震的标准建设,提高校园建设综合效益;对全国中小学进行甄别,对不符合防抗质量标准的学校,一律停止投入任何资源搞硬件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对于必须保留学校按防抗标准进行重建。

       今后我会继续努力,搜集更多、更好、更符合民情民意、更切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也希望更多的农工党员积极参与到撰写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中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尽一点绵薄之力。

2016.03.05